皋牧医【2010】3号
关于印发《2010年如皋市动物疫病
监测计划》的通知
各镇(区)畜牧兽医站:
为及时掌握动物疫病免疫状况、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增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2010年江苏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苏农办牧[2010]4号)、《关于印发<2010年南通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通农牧【2010】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2010年如皋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掌握和分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主要动物疫病病原分布和流行规律,评估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消除疫情隐患,发布预警预报。科学开展防控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市级监测和县级监测相结合。市级监测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集中监测为主,县级监测以季度免疫质量考核细则为主,检测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市级监测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二)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要按照监测计划,按考核目标完成常规监测任务;对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和新发动物疫病,及时开展应急监测。
(三)定点监测与全面监测相结合。在部分镇内设立固定监测点,实行定时定点持续监测。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后,按照市要求开展一次全面集中监测工作。
(四)抗体监测与病原监测相结合。要通过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及时评估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通过开展病原学监测,及时掌握动物疫情动态和病原分布情况。
三、职责分工
(一)市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实施《2010年如皋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及时汇总分析全市监测数据,并开展全市畜禽场抽样监测工作。
(二)各镇畜牧兽医站依据《2010年如皋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听从市畜牧兽医站监测安排。
(三) 各镇畜牧兽医站接到养殖企业、诊疗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异常情况报告后,应将可疑动物纳入监测范围。
四、监测结果报告
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监测结果报送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个季度报送一次监测工作总结。
五、监测结果处理
(一)市畜牧兽医站根据监测情况,组织风险评估、预警预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向各镇(区)通报情况,采取相关措施。
(二)监测中发现群体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补免,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三)监测中发现病原学阳性的,根据病种特点按农业部有关规定或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处置。对扑杀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阳性畜禽及同群畜禽的,按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附件:2010年如皋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如皋市畜牧兽医站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10年如皋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鸡、鸭、鹅和其它家禽及野生禽鸟,貂、貉、虎等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以及高风险区域内的猪。重点对种禽场、商品禽场、活禽市场、水网密集区、候乌密集活动区和重点边境地区家禽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
常规监测由各镇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把样品送至市畜牧兽医站实验室。春秋季节进行一次集中重点监测,分别在4月15日前和10月30日前完成(主要是迎接上级兽医部门监测)。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
常规监测数量:规模鸡场血清30份/镇/季度。集中重点监测:采集血清学样品不少于200份,病原学样品不少于120份(抽取个别镇开展),每次至少采集2个种禽场(血清样品≥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 0份/场),3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样品≥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份/场),2个重点活禽市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 0羽份/场)、1个猪场(血清样品≥10头份/场)。我站负责采样、送样和血清样品监测。野鸟以及人工饲养的貂、貉、虎等野生动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样监测。
四、检测方法
1.血清学检测方法与判定标准
(1)方法:血凝抑制试验(HI);
(2)判定:弱毒疫苗,商品代肉雏鸡第二次免疫14天后,鸡群免疫抗体转阳≥50%为合格;灭活疫苗,家禽免疫21天后,HI抗体效价≥24为免疫合格。
2.病原学检测方法
RT-PCR或荧光RT-PCR检测方法。
五、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对阳性禽及同群禽进行隔离,必要时进行扑杀,并无害化处理。
2.将阳性样品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经确诊阳性的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检测阳性的活禽市场休市,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同群禽采取扑杀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追溯来源,追查免疫情况。
4.将阳性情况按快报要求报告。
口蹄疫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饲养的猪、牛、羊。重点对种畜场、规模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发生过疫情地区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
常规监测由各镇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把样品送至市畜牧兽医站实验室。春秋季节进行一次集中重点监测,分别在4月15日前和10月30日前完成(主要是迎接上级兽医部门监测)。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
常规监测数量:猪血清10份/镇/季度。集中重点监测:采集血清样品不少于200份,饲养奶牛的镇O-P液采集不少于2 0份。每次至少采集1个种畜场(血清样品≥15头份/场),1个奶牛场(血清样品≥15头份/场);1个生猪屠宰场(血清样品≥10头份/场),1个牛羊交易市场(同时采集血清样品和O-P液各10份/场); 3个存栏50-300头饲养场户(血清样品≥15头份/场),2个村散养户(家畜血清样品≥10头份/村,适当兼顾猪牛羊的比例)。我站负责采样、送样和血清样品监测。
四、监测内容
对猪检测0型口蹄疫病原和免疫抗体;
对羊检测0型、亚洲I型口蹄疫病原和免疫抗体;
对牛检测0型、亚洲I型、A型口蹄疫病原和抗体。
五、检测方法
(一)血清学检测方法及判定
猪免疫28天后,其它畜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方法:
0型口蹄疫: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液相阻断ELISA,使用合成肽疫苗免疫的,采用VPl结构蛋白ELISA进行检测;
亚洲I型和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2.判定:
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
液相阻断ELISA:抗体效价≥26为免疫合格;
VPl结构蛋白抗体ELISA: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
(二)病原学检测方法及判定
食道—咽部分泌物(O-P液)用RT-PCR方法检测。
牛羊口蹄疫感染情况采用非结构蛋白抗体ELISA方法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采集O-P液用RT-PCR方法检测,如检测结果为阴性,应间隔15天再采样检测一次,RT-PCR检测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畜。
(三)对猪的检测:从屠宰场采集猪颌下淋巴结用RT—PCR方法进行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猪。
六、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样品要及时送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进行病原分离鉴定。
2.扑杀阳性畜,必要时对同群畜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将阳性情况按快报要求报告。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饲养的猪。重点对种猪场、中小规模饲养场、交易市场和发生过疫情地区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
常规监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春秋季节进行一次集中重点监测,分别在4月15日前和10月30日前完成(主要是迎接上级兽医部门监测)。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
常规监测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集中重点监测:采集血清样品不少于160份,至少采集1个种猪场(血清样品≥15头份/场)、2个商品猪场户(血清样品≥15头份/场)、3个村散养户(血清样品≥10头份/村)。我站负责采样、送样和血清样品监测。
四、检测方法
(一)血清学检测方法与判定 、
1.方法:ELISA
2.判定:活疫苗免疫28天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ELISA试验抗体阳性判为合格。
(二)病原学检测方法
RT-PCR或荧光RT-PCR检测方法。
五、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一)对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猪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将阳性情况按快报要求报告。
猪瘟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饲养的猪。重点对种猪场、中小规模饲养场、交易市场和发生过疫情地区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
常规监测由各镇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把样品送至市畜牧兽医站实验室。春秋季节进行一次集中重点监测,分别在4月15日前和10月30日前完成(主要是迎接上级兽医部门监测)。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
常规监测数量:猪血清10份/镇/季度。集中重点监测:采集血清学样品不少于160份,至少采集1个种猪场(血清样品≥15头份/场)、2个商品猪场户(血清样品≥15头份/场)、3个村散养户(血清样品≥10头份/村)。我站负责采样、送样及血清样品监测。
四、检测方法
(一)免疫抗体监测方法及判定:
1.方法: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或抗体阻断ELISA;
2.判定:使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免疫21天抗体效价≥2老免疫合格;使用猪瘟抗体阻断ELISA的,抗体阳性即为合格。
(二)病原学检测方法
荧光免疫抗体方法、RT-PCR或荧光PCR方法或ELISA。
五、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对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猪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猪甲型H1N1流感监测
一、监测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饲养的猪。重点对种猪场、规模饲养场和屠宰场的猪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
1月—3月和10月—12月,每月对固定监测点进行一次监测(固定监测点为:长江镇明鑫生猪养殖场、长寿集团友联畜牧有限公司、长寿集团今天食品有限公司)。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样品数量
每月样品数量不低于30份鼻咽拭子或组织样品,至少采集1个种猪场(鼻咽拭子或组织样品≥10头份/场)、1个商品猪场户(鼻咽拭子或组织样品≥10头份/场)、1个屠宰场(鼻咽拭子或组织样品≥10头份/场)。我市负责采样、送样和血清样品监测。
四、检测方法
RT—PCR方法。
五、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一)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经复核阳性的猪按农业部有关规定处理。
(二)将阳性情况按快报要求进行报告。
鸡新城疫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散养的鸡、火鸡、鹌鹑等。重点对种禽场、商品禽场、活禽市场的家禽进行监测。
二、监测时间
常规监测由各镇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把样品送至市畜牧兽医站实验室。春秋季节进行一次集中重点监测,分别在4月15日前和10月30日前完成(主要是迎接上级兽医部门监测)。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数量
常规监测数量:规模鸡场血清30份/镇/季度。集中重点监测:采集血清学样品不低于200份,病原学样品不低于200份,至少采集2个种禽场(血清样品≥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3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样品≥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20份/场)、2个重点活禽市场(泄殖腔/呕喉拭子双份样品≥10羽份/场)。我站负责采样、送样和血清样品监测。
四、检测方法
1.免疫抗体检测方法与判定
(1)方法:血凝抑制试验;
(2)判定:免疫21天后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
2.病原学检测方法
RT-PCR方法。
五、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病原学检测阳性禽场应采取净化措施。
布鲁氏菌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所有乳用牛羊及中用牛羊(包括犊牛、羔羊),多易感动物进行抽检。
二、检测时间和数量
每年进行一次监测,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监测。
三、检测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CB/T 18645—2002),筛选检测用琥红平板凝集试验;阳性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用试管凝集反应或补体结合试验进行复核。
四、检测阳性动物的处理
测结果为阳性的动物,应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监测到的阳性场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牛结核病检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所有乳用牛(包括奶水牛)以及种畜场牛。
二、检测时间和数量
每年进行一次监测,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监测。
三、检测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CB/T 18645—2002),用牛提纯结核菌素皮内变态反应进行检测。
四、检测阳性动物的处理
测结果为阳性的动物,应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监测到的阳性场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血吸虫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检。
二、监测时间
4-5月份、9-10月份各监测一次。
三、监测对象和数量
监测水网密集区的易感家畜,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四、检测方法
用间接血凝方法或Dot—ELISA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用粪检法复检,仍为阳性的确诊为阳性畜。
五、检测阳性动物的处理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牛,对所在村的全部存栏易感家畜进行药物治疗。
狂犬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狂犬病高风险区域的犬、猫,重点对死亡、疑似发病及动物门诊的犬、猫进行采样检测。
二、监测时间
血清学监测:在犬、猫狂犬病免疫一个月后进行免疫抗体监测。
病原学监测:全年开展常规监测,春夏季节安排一次集中监测。
三、监测数量
采集血清样品8份(由我站自行采样),于10月15日前送至南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死亡犬、猫随时采集脑组织,及时送样。
四、检测方法
(一)血清学检测:ELISA。
(二)病原学检测:脑组织采用直接免疫荧光试验或RT—PCR进行检测。
五、病原学检测阳性样品及动物的处理
(一)脑组织样品送农业部狂犬病实验室(军事医学科学院长春兽医研究所)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二)扑杀阳性犬,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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