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动防指办[2010]4号
关于组织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
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要求及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以下简称“夏防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夏防行动的重要意义
夏季高温高湿的环境极易导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抓住夏季高温季节有利时机集中开展消毒灭源工作,对于有效控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至关重要。夏防行动不仅直接关系到夏季主要动物疫病疫情形势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全市全年防控目标的实现。为此,各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夏防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强化夏防行动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市夏季疫情形势稳定。
二、扎实做好夏防行动
(一) 时间要求:7月5日 - 8月15日。
(二) 工作要求:一是科学安排夏季补免工作。各镇要在继续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常年免疫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病等的免疫和补免工作,特别是加强新补栏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确保应免尽免。对前一阶段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免疫工作不到位的地区,要重点进行整改,确保补免及时到位,并按免疫程序和免疫技术要领规范操作。规模养殖场要做到适时科学免疫,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场(户)要及时补防,及时消除疫情隐患。要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实行月月巡防、月月补针制度,确保应免密度达到100%。
二是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工作。各镇要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建立科学的消毒制度,定期消毒和突击消毒相结合,并做好消毒登记。要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消毒。消毒前要做好棚舍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实行先清洁后消毒;要注意保持养殖场门前消毒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并视雨后或暴晒情况及时补足药量,确保消毒工作起到实效。对广大散养户的畜禽圈舍及环境,要组织消毒小分队,进行逐村逐户过堂,分别在七月中旬、八月上旬开展不少于二次集中突击大消毒,并做好相应的消毒记录。
三是强化疫病监测和报告工作。各镇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动物疫情监测工作,加强生猪养殖密集区、生猪夏季疫情历史高发地区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监测。及时核查和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可疑疫情线索,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
四是加强畜禽饲养管理指导工作。各镇要积极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做好夏季畜禽的饲养管理。搞好饲养环境卫生,保持养殖环境清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持棚舍通风换气;适当减少饲养密度,保证畜禽正常活动空间;宣传和推广采取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实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畜(禽)圈舍实行专人专舍管理,严禁相互串舍,严禁其他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严格做好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乱扔。
五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镇要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日常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做到早、快、严,确保将疫情控制在疫点上,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夏防行动实行周报制。各镇自7月6日开始,每周三上午10:30前上报夏防进展周报表(传真:0513-87312215,同时电子稿发至rgsxmsyz@163.com)。8月20日前上报夏防行动总结。
三、切实加强夏防行动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责任。各镇要强化对夏防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镇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确保夏防行动的顺利开展,要严格执行疫苗的保存、运输、使用和管理等规定,杜绝浪费疫苗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强化指导。各镇要综合运用培训和实践等方式,不断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对基层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作用,切实帮助基层养殖场(户)解决饲养管理和防疫方面的实际问题。三是加强督查。各镇要深入农户和养殖场(户),及时调查了解夏防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和指导并及时进行整改。市防指办将组织夏防工作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镇夏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如皋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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